山东执行国家组织第八批集中采购 药品中选结果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医保局印发的《关于执行国家组织第八批集中采购药品中选结果的通知》(鲁医保函〔2023〕43号)要求,现就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落实国家组织第八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中选结果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
、
中选药品信息维护
(一)价格调整:省平台将于2023年7月1日统一调整中选药品价格。
(二)维护国家药品代码:相关中选
企业应于2023年7月1日前,对中选药品进行国家药品代码维护。
(三)根据省医保局要求,注射剂保留部分转换系数为“1”的药品,其余中选供应清单外的多包装药品,按“暂停交易”处置。
二
、
建立配送关系
相关企业根据《山东省药品集中
采购价格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建立配送关系。
三
、
执行中选结果
(一)2023年7月10日起,全省参加第八批国采的公立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按规定执行第八批国采中选结果,面向患者销售中选药品。
(二)购销协议的签订请关注省平台通知。
四
、
山东未中选药品信息调整
相关企业应于7月1日前对山东未中选药品信息进行如下调整:
(一)药品信息维护
如实维护药品信息,如药品属性、是否基药、药品代码等,相关规定参见《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挂网信息的通知》。
(二)药品价格调整
按药品挂网价格规定,通过“药品基础库”-“供货信息”-“药品信息”-“降价”,由企业自主进行价格调整。
(三)国采中选山东未中选药品
国采中选非山东省主供及备供企业按照不高于其中选价格的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的原则,自主进行价格调整,否则将暂停交易。
(四)根据行业监管部门相关要求,低分子量肝素类药品相关品种未过评药品暂不予以暂停交易,可按不高于我省肝素类药品中选价格挂网采购,鼓励优先使用中选药品。
五
、
省集采与第八批国采重合品种
1.山东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与第八批国采通用名、剂型重合的品种,不再标识省集采中选身份。
2.同企业的省集采中选价格和第八批国采中选价格不一致的,按第八批国采中选价格执行。
3.省集采中选但第八批国采未中选的,企业按规则自愿联动调整挂网价格。如需价格调整请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联动(2023年第三批)”进行申报。
4.省集采第二评审组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落实挂网撤网政策。
2023年6月21日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开云电竞入口 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开云电竞入口 ;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 相关报道
-
- 陕西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残缺规格中选供应产品(2023-06-25)
- 上海执行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工作提示(1)(2023-06-21)
- 2023年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议价产品谈判结果(2023-06-21)
- 山东执行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 (胰岛素专项)中选结果第二年度(2023-06-21)
- 山东公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药品信息变更(2023-06-21)
- 青海公示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第二备供企业申报结果(2023-06-20)
- 青海公布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第二备供企业中选结果及开展信息维护工作(2023-06-20)
- 云南省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残缺和未中选规格带量采购公告(2023-06-20)
- 甘肃做好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2023-06-19)
- 2023年度吉林省五月份药品集中采购日常信息更新和企业联动全国省级最低价(2023-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