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省挂网药品动态调整申报信息和2023年药品申报信息审核结果公示
各相关企业:
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92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2023年云南省挂网药品动态调整申报信息和2023年药品申报信息审核工作已完成,现通知如下:
一、请企业点击:
2023年云南省挂网药品动态调整申报信息审核结果表,查看审核结果。注:因部分药品尚在审核过程中,将在后续审核公告中进行公示,请企业关注后续公告。
二、请企业点击:
2023年药品申报信息审核结果表,查看审核结果。注:因部分药品尚在审核过程中,将在后续审核公告中进行公示,请企业关注后续公告。
三、本次申报中部分药品医保编码或申报信息有误,需企业进行澄清。请使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系统的账号密码于2023年6月29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提交澄清材料,澄清资料应包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澄清产品汇总表(附件5)、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本次申报产品最小制剂单位价不一致或新申报产品与原挂网产品最小制剂单位价不一致且价差较大的,需企业确认限价。请使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系统的账号密码于2023年6月29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进行价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企业自动放弃本次价格申报及挂网资格。
五、公示期: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9日。
1.企业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使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系统的账号密码于2023年6月29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提交申诉或质疑材料。
2.登陆账号密码遗失的企业,请按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中相应办事须知办理。
3.申诉或质疑材料要求:
(1)申诉材料不再接受申诉企业对其申报系统中申报材料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2)申诉或质疑材料应包含:申诉/质疑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
(3)上述(2)中材料应按要求签字、加盖鲜章后以PDF形式上传,证明材料大小不得超过8M。
六、与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同通用名的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按照《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
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9〕8号)要求执行,所涉及停止交易药品在后续交易通知时公布,请
企业关注后续通知。
综合监管科联系电话(申诉、质疑相关问题咨询):0871-65330065、65332056。
药械
采购科联系电话(价格确认、澄清相关问题咨询):0871-68313372、63606934、65159625、65357873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71-65379183、65165512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docx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doc
附件3:申诉质疑汇总表(格式).xls
附件4:药品申诉(质疑)系统操作手册.pdf
附件5:澄清产品汇总表(格式).xls.xlsx
附件6:药品澄清操作指引.docx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3年6月21日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开云电竞入口 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开云电竞入口 ;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 相关报道
-
- 开展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 山东中选药品申报等事项(2023-06-05)
- 开展全国药品集中采购(GY-YD2023-1)上海地区中选供应药品及备选供应药品申报挂网工作(2023-04-23)
- 四川公示2022年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申报信 息(2023-03-31)
- 开展长三角(沪浙皖)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上海地区中选供应药品及备选供应药品申报挂网工作(2023-03-23)
- 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基础输液直接限价挂网采购药品申报价格工作(2023-03-20)
- 青海开展十六省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相关药品申报工作(2023-03-15)
- 2023年云南省药品申报信息公开(2023-03-01)
- 青海开展2023年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申报工作(2023-02-13)
- 辽宁开展2022年国家医保目录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申报工作(2023-02-10)
- 青海关于开展新冠治疗药品申报工作的通知(2023-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