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中选品种供应保障工作
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集采中选品种供应保障工作,决定对我省正在执行的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品种增加备供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
企业范围
辽宁省开展的1-4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期满未承诺以接续中选价格供应全省的中选企业(详见附件)。
二
、
遵循原则
坚持自愿原则,若相关企业承诺接续中选药品以辽宁中选价格供应全省,则对该药品在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未中选地市的“采购类别”标识为“接续中选备供”。已承诺按我省接续中选价格供应全省的药品,直接对“采购类别”的标识进行调整,相关企业无需重新递交。
当中选企业无法满足所选地区市场需求时,备选企业可按有关程序获得主供企业身份。具体启动程序和条件由省级医保部门负责。
三
、
申报时间
2023年3月25日——4月2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
四
、
申报方式
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http://ggzy.ln.gov.cn/yphc/),点击“药品耗材登录入口”,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点击“药品
招标”模块,选择“产品信息”菜单中的“供应非中选地市确认”,对相关
药品做出【确认】或【拒绝】操作,在截止时间前,可对确认状态进行修改,系统将保留最后一次操作结果。选择【确认】的药品按照上述原则在非中选地市调整挂网价格和
采购类别标注信息,选择【拒绝】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操作的药品按主动放弃处理,在非中选地市仍维持原挂网价格和状态。
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
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开云电竞入口 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开云电竞入口 ;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 相关报道
-
- 开展第二、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 川藏)接续品种信息采集工作(2023-03-27)
- 甘肃执行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2023-03-24)
- 青海公布十六省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企业申报信息(2023-03-24)
- 山西执行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合同签订工作(2023-03-24)
- 甘肃省2022年度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及各市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未中选药品挂网申报结果(2023-03-23)
- 江苏公布参与药品带量采购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信息(2023-03-23)
- 江苏公布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系统中非中选挂网产品(2023-03-23)
- 陕西做好省级留置针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签订工作(2023-03-23)
- 陕西做好省级泡沫敷料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签订工作(2023-03-23)
- 安徽省普通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2023-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