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药品阳光挂网采购(第四批)企业申报信息及开展配送关系确立工作
各相关企业:
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
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青医保局发〔2020〕162号)和《关于在医保服务平台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
招标
采购工作的通知》(青医保局函〔2022〕20号)要求,对
企业申报的产品信息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对企业提出的质疑进行澄清处理,现将申报结果予以公布并开展配送关系确立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药品生产企业可直接配送挂网药品,也可按挂网的品种分别委托2~3家在我省具备药品配送资质的经营企业进行配送,配送区域必须覆盖全省。生产企业在委托配送企业进行配送时,须考虑配送企业的配送能力,优先选择配送业绩优良、医疗机构认同程度好和医疗机构配送覆盖率高的企业。
二、配送关系的建立由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协商确定后,在青海省医保服务平台进行确认。配送关系确认后,原则上不得随意进行变更。确需变更的,由生产、配送企业及医疗机构确认后在平台上进行变更。
三、各相关企业须于2022年10月17日17:00前登录青海省医保服务平台药品和耗材一体化管理系统完成配送关系选择确认工作。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指南。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2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开云电竞入口 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开云电竞入口 ;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 相关报道
-
- 上海公布2022年第七批新增包装数量药品挂网采购(2022-10-13)
- 上海市2022年第六批原研/参比制剂/创新药品挂网采购公示(2022-10-13)
- 辽宁省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采购工作实施方案(2022-10-12)
- 上海市公布部分麻精药品挂网采购(2022-10-12)
- 辽宁关于恢复部分药品挂网采购资格的通知(2022-10-09)
- 辽宁公布并执行2022年度短缺药品挂网采购结果(2022-10-09)
- 辽宁对2022年第六批创新药挂网采购资质审核结果进行公示(2022-10-08)
- 江西将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等疫情防控产品紧急纳入阳光挂网采购(第十七批)(2022-09-30)
- 辽宁仿制药品挂网采购公告 (2022年度第二批)(2022-09-29)
- 吉林速效救心丸、复方丹参滴丸两种药品挂网采购磋商议价结果(2022-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