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第二批、第四批)续约品种购销协议签订工作
各医疗卫生机构,各中选药品生产、配送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有关要求以及我省相关精神,现就开展中选品种购销协议签订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种范围: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周期3年(见附件1)、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周期2年和3年的品种(见附件2)。
三、协议签订时间:2022年6月2日9:00至6月15日16:00。
四、采购执行周期:2022年4月28日至2023年4月27日。
五、其他。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周期1年、2年,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1年的品种,将开展接续等工作,具体执行要求等新中选结果产生后另行通知。现阶段,医疗机构若未完成约定采购量的,应按要求继续采购原中选产品,完成周期内约定采购量;其他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供应情况良好的原中选产品,亦可按临床实际需求采购适宜的非中选产品。中选药品生产企业应保障中选产品的供应,协调配送企业及时响应医疗机构采购订单,足量配送中选产品。
联系方式:药品采购科,0571-86401737;信息管理科,0571-86401953;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三楼(之俊大厦西侧裙楼)。
浙江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开云电竞入口 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开云电竞入口 ;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 相关报道
-
- 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部分在线产品价格投诉处理结果(2022年第二批)(2022-06-01)
- 调整吉林省药品集中采购日常信息变更、“两票制”界定 和企业申报全国最低价办事流程(2022-05-31)
- 2022年度吉林省第四批药品集中采购日常信息更新、“两票制”界定 和企业申报全国最低价(2022-05-30)
- 第五批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资质材料审核结果(2022-05-27)
- 第二批和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湖北)中选品种续签工作(2022-05-27)
- 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优先挂网产品申报情况(2022-05-27)
- 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部分在线产品价格投诉处理结果(2022年第二批)(2022-05-25)
- 执行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中选结果落实网上采购和使用有关事项(2022-05-25)
- 青海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非中选药品申报工作(2022-05-24)
- 湖北执行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中选品规网上采购工作(2022-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