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试剂)生产经营企业及产品资质更新
有关药品、医用耗材(试剂)生产和经营企业:
根据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
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交易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豫公共资源〔2018〕58号),现对截止2022年4月1日需进行资质更新的企业及产品进行公示,并就做好资质更新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2年4月1日至4月10日。
二、公示内容
(一)药品
1、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需更新营业执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情况(详见附件1)。
2、药品资质需更新的注册批件等情况(详见附件2)。
(二)医用耗材(试剂)
1、医用耗材(试剂)生产、经营企业资质需更新营业执照、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情况(详见附件3)。
2、医用耗材(试剂)产品资质需更新医疗器械注册证等情况(详见附件4)。
三、相关要求
(二)药品更新维护上传企业和产品资质:生产、经营企业登录医药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点击【企业信息维护】栏目,进行企业信息更新维护;点击【产品维护】栏目,进行产品信息更新维护,具体操作详见医药采购平台“操作帮助”栏目《河南省药品企业及产品信息资质维护与上传操作手册》。
医用耗材(试剂)更新维护上传企业和产品资质:详见医药采购平台“操作帮助”栏目《医药采购平台—耗材(试剂)网上办事操作手册》。
(三)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医药采购平台企业资质与挂网产品资质管理工作,安排专人做好采购平台资质信息更新维护与上传,务必保证维护的资质信息与资质图片一致、有效,我中心将定期公示资质信息情况。
对公示期内未按时完成资质信息更新维护与上传的企业和产品,将暂停我省医药采购平台交易资格。
附件:1.
需更新资质信息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名单.xls
2022年4月1日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开云电竞入口 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开云电竞入口 ;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 相关报道
-
- 安徽2022年第一季度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交易增补配送企业(2022-04-01)
- 两部委: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集采(2022-04-01)
- 广西公布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企业名单(第八批)(2022-03-31)
- 对2022年第一轮(总第十七轮)辽宁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报名审核结果公示(2022-03-30)
- 河南尽快完成国家医保医用耗材代码匹配工作(2022-03-30)
- 河南医疗机构申报的医用高分子夹板等医用耗材需求清单(2022-03-30)
- 十二省(区、市)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增补申报挂网(2022-03-29)
- 浙江恢复部分医用耗材产品在线交易的通知(三)(2022-03-29)
- 浙江关于部分医用耗材更新换代产品挂网的公示(2022-03-29)
- 陕西关于部分医用耗材限价价格调整的通知(2022-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