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药品集中采购(SH-DL2021-1)中选结果
开云电竞入口 7月13日讯
各相关单位:
根据2021年4月29日发布的《上海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文件编号:SH-DL2021-1),本市对9个品种进行了集中采购,依照程序确定了中选结果。现将中选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的使用工作
(一)本次中选药品信息于2021年8月10日由“上海市
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推送至本市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统称“医疗机构”),8月20日生效执行。
(二)自本次中选结果执行日起12个月为一个采购周期,若在采购周期内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的,超过部分仍按中选价进行采购,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三)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使用量原则上应与上一年度水平相当。
(四)医疗机构在保证中选品种用量的前提下可继续采购并使用未中选药品,但数量按比例关系折算后不得超过中选品种。
二、部分未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停止采购和医保结算
符合本次药品集中采购申报资格的同品种仿制药品生产
企业在本市阳光平台已挂网采购超过(含)3家的,本市不再采购该品种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其他药品。阳光平台已于8月10日推送涉及到的相关药品统编代码,采购与结算将于2021年8月20日同步失效。请各医药机构关注相关药品信息,及时关闭采购和结算。
三、及时签订三方购销合同
中选生产企业及其委托的药品配送企业,请于本通知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上海市医药集中
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以下简称“市药事所”)签订三方购销合同,涉及的中选药品采购资金将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规定支付。
四、加强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的配送、验收和回款管理
(一)医疗机构应通过“阳光平台”采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及时验收并确认集中采购药品发票。系统将依据已验收确认带量采购品种的采购量作为未中选品种的可采购量上限(折算成最小单位)。带量采购药品原则上不允许退货(原车退货或特殊情况除外)。
(二)市药事所每月10日(节假日顺延)向各医疗机构发送《上海市医保药品带量采购月度对账单》,该月度对账单作为账务核对使用,不作为记账凭证。带量采购药品对账单由市药事所通过邮局按月发放至医疗机构。
(三)医疗机构须以当月确认带量采购药品的发票金额为依据编制付款计划。医疗机构若对月度对账单数据、金额无异议,应于当月15日(节假日顺延)前付清货款。医疗机构若对对账单数据、金额有异议,应与配送企业及时联系,协商一致后于次月15日(节假日顺延)前付清货款。
(四)医疗机构应当优先采购和使用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并根据《上海市医保药品带量采购月度对账单》中提示的季度完成情况和年度完成情况,切实落实带量采购工作,保障相关药品平稳使用。
(五)配送企业在带量采购药品执行过程中必须做到货票同行,且提供的“带量采购药品采购、付款记录”中不能混有其他
药品的采购、付款记录。
五、其他
本通知其他未尽事宜请遵照上海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文件,以及三方签订的购销合同规定执行。医疗机构在采购和使用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的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市药事所反馈。
六、本通知自2021年8月20日起生效执行。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1年7月12日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开云电竞入口 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开云电竞入口 ;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 相关报道
-
- 2021年吉林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挂网药品限价结果(2021-07-12)
- 江西省公立开云电竞官网登录入口 药品集中采购增补报名审核结果(第四十六批)(2021-07-12)
- 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部分在线产品价格投诉处理结果(2021年第五批)(2021-07-08)
- 补充公布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宁夏非中选药品梯度降价结果(2021-07-08)
- 江西药品集中采购增补报名审核结果(第四十六批)(2021-07-07)
- 开展第四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安徽)相关药品联动降价工作(2021-07-07)
- 暂停挂网部分第四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安徽)相关未过评药品(2021-07-07)
- 第三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莫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网上签订购销三方协议(2021-07-02)
- 陕西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产品价格调整(2021-07-01)
- 2021年吉林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二批挂网药品限价(2021-06-30)